崗位職責
(一)執行國家有關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的規定;
(二)擬訂內部財務管理制度、財務控制制度及貸款管理制度,經投資者議定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,并具體組織實施;
(三)組織財務預測,編制財務計劃和財務預算草案,實施財務控制、分析和考核;組織實施利潤分配等財務管理方案;組織財務事項審批;
(四)組織繳納各類稅費;
(五)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勞動報酬和勞動保護的規定,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、住房公積金等,保障職工合法權益;
(六)歸集財務信息,依法組織編制和報送財務會計報告;
(七)提請聘任或者解聘財務負責人;
(八)配合有關機構依法實施的審計、評估和監督檢查;
(九)按照章程的規定,以及股東會或者董事會的要求,行使其他財務管理職權。